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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来源:临沂人才网 时间:2023-06-29 作者:临沂人才网 浏览量:

莒县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莒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注册成立,为县属公益性国有企业。主要经营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城乡公交客运、校车服务、公务用车服务、充电桩服务、智慧停车、广告传媒、公共自行车(助力车)及现代物流产业、新能源光伏项目建设、公路工程建设等业务。因新拓展公路工程建设业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本次招聘委托莒县恒昌境外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组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并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二级及以上);

6.在职人员应聘须出具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面试成绩公布之后3日内提供;

7.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5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7月5日。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工作单位出具的岗位工作证明和对应的参保证明。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莒县恒昌境外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莒县文心东路211号二楼)

咨询电话:0633-6223321 6220151

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相关材料主要包括:①《莒县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②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上述材料中证件类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专业技术岗A、专业技术岗B和专业技术岗C按资格审查实有合格人数进入考试环节,专业技术岗D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足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倍的,取消或按1:1.5的比例核减此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总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由考官当场公布。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或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及莒县恒昌境外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及莒县恒昌境外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莒县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工资月薪按照集团薪酬福利相关制度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及莒县恒昌境外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莒县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633-6225776

附件:

莒县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表.doc

莒县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doc

诚信承诺书.doc




莒县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莒县恒昌境外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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